内容简介:
本书重点探讨了“爱情”作为一个词汇、一种观念在近现代中国的言说历史。作者主要通过晚明至当代的一些重要文学作品,勾勒了爱情在中国文学叙述中的历史。作者还把爱情放在情感这一更大的背景之下进行考察,提炼出儒家的、启蒙的、革命的三种感觉结构,用以深度描述中国人情感的复杂结构和互动演变,呈现了近现代中国人如何利用爱情以及情感的话语构建身份、道德、性别、权力、群体乃至国族与世界。本书以其新颖的主题、卓越的分析获得了2009年美国亚洲研究学会的列文森奖。
书评:
与“恋爱”相关的“情感”,作为私领域的个人体验,在传统中国文学中更多属于通俗文学的范畴。然而在20世纪前半期中国,它却变成公共话题,不仅成为个性解放的先导,更成为启蒙主义、民族主义和妇女解放等宏大历史叙述的重要主题;情爱的形态与观念,遂成为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个表征。这一历史奇观及其伦理、政治和美学意义,在当下研究中并不充分,而李海燕的《心灵革命》,无疑是重要的开拓性成果。
——杨联芬 人民大学教授
李海燕描述了爱情与传统道德、启蒙、个体、市场、市民、民族主义、社群等多个主题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前所未见的哲学深度探讨了中国的现代性的重要问题:进入现代社会后,很多之前的信仰和权威资源都被颠覆了,情感却能成为一种合法的媒介,情感到底在社会转型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它自身又被怎样塑造?
——王斑 斯坦福大学教授
摘录:
西方人相信。社会关系以情绪为基础得以建立与维系,任何一种没有以情绪真实性为根基厄关系,都贫乏无力,而终将消解。……反观中国文化,波特认为情况恰恰相反:中国人的社会秩序并非建立在个人情绪生活的基础之上。……情绪并没有被视为一种根本性的社会生活现象,人们也不认为其有创造、保持、伤害或摧毁社会关系的能力。换言之,情绪经验没有产生形式化的社会影响。
据他(费孝通)的观察,家庭将婚姻关系置于纵向亲族关系的从属地位,抵制夫妻之间依恋情绪的公开表达,而最终又将一切情绪生活置于生产生活(事业)之下。
它(“情教”)与在西方启发下发生的五四转型之间仍有距离。因此,我使用“儒家的感觉结构”来涵盖从15世纪到20世纪早期的“情”之话语……我如此做的理由,是为了强调“情教”并未造成与新儒家正统(如心学,读者自注)之间的知识断裂。尽管它为了争取情感表达与个体性的合法化做出了诸般努力,却仍然因循着父系的传承、礼节的仪式和社会的秩序。礼仪的至高无上性极少受到质疑,而性欲也鲜有基于享乐原则而获肯定。所有的社会关系都经由“情”完成了组织性的替换,但仍然没有摆脱“理”的约束。
一言以蔽之,冯梦龙创立“情”之教派或学派的目的,是为了铸造一个祛恶扬善的乌托邦世界。
《情史》中最为庄严的重心并没有落在作为一切意义中心的独立个体之上,而是在强调,认可了个体性与个体经验有效性的“情”,其实是巩固人类之间联系的最佳工具。因此,寓于此中之目的不是要推翻与重建社会秩序,而是要使其主体性的意义和个人化的操作性。
对儒家感觉结构之根本潜质的充分表达,还是由18世纪中叶曹雪芹所著《红楼梦》完成的。
它(《红楼梦》)拒绝以欢喜的结局与正统达成和解,不愿意接受儒家的感觉结构,并为一种新型知识范式预设了轮廓。这种范式在五四一代对心理个体与普世人性的“发现”中将获得更为确定的形态。也正因为如此,与白话文学传统的其他经典文本相比,这部小说同五四一代形成了一种更为复杂的矛盾关系。
情感的英雄主义尽管披着普世性的外衣,可大体还是沿袭了父权中心的性别等级制度,因为它让女人对于爱国主义的承担显得充满争议……就算一个女子对于民族政治抱有很高的觉悟,她也不得不通过她的父亲、丈夫和儿子来践行她的信念——要么助后者成为一名英雄,要么帮他摆脱汉奸的污名。
布尔乔亚式商业文化在民族主义语境中的兴起,不仅仅是对荣誉伦理的弃绝,更致力于重新发明一种英雄传统,而鸳蝴派的爱情与英雄主义话语正为此提供了丰富的证明。
民族被构想为家庭的延伸、爱国主义则被构想为孝义的延伸,性别与代际的等级制度随之默默滑退入了这个想象共同体之中,长久地维系着政治、道德与先验性的性别化模式。
真正指向的其实并非是恋爱或婚姻的自由,而是家庭、传统和地域性的断裂,它们暗中合力打造着一种民族共同体,要求个体的身份必须凌驾于一切特殊性的束缚关系。
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情总是关乎举止的得体,她要用自己的身体来实现美德。她必须是忠诚的、诚实的、全心全意并时刻准备好自我牺牲,甚至只有死亡,并且几乎总是由自己一手促成的死亡,才能真正符合一个多情女子的身份。相比之下,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情更像是一种言说。他总是能设法做到藏身幕后,亲口讲述这段故事,或者是直接对读者发声,或者是交由一个形式上的传话者转述,而后者又无一例外地必为男性。
确实在很多方面,女性人物总是像无声的剪纸小人一样贴在故事表面,而男性的声音则享有归纳意义和发布论断的优先特权。
浪漫主义爱情作为一项反叛的事业,夹在了追求崇高目的和沉溺于包括社交与性交在内的日常享乐之间,左右为难。
自不必说,女人传奇式而彻底性的降服于爱情,与她们性别本性的关系不大,更多是源于生活施加给她们的可与之竞争的诉求过少,导致她们“精神生活和现实生活”的空间过窄。
当浪漫之爱不再是伟大的爱情,并同小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讲和,偷情便成为其新的化身……追求这种冒险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短暂而强烈的刺激、享乐和惊奇,而并非因为它是某种可以为生命提供意义并索求不容争辩的无上地位与无条件效忠的超善。偷情更应被视为爱情日常化的一个症候式产物,标志它已不可逆转地沉溺在日常生活的现象学之中。
尽管他们对于爱情和自由的理解截然不同,并且各有一套迥异的词汇与文体习惯,但对于很多五四作家而言,贞操都是唯一可以认定的爱情法则,这一点与他们的鸳蝴派前辈并无不同。一切与个人利益和倾向绑定在一起的审慎考虑,都被不留余地从爱情的道德词典中剔除。
又一次,爱情受到的歌颂,来自于它对美德(自我牺牲)的承诺,而不是它对于自由的许诺。又一次,爱情确保了全部美德的统一,把夫妻家庭转变为浪漫主义梦想终极实现的场地。如果说,在五四的话语中,爱情意味着走出父权制家庭,那么在小资产阶级对儒家感觉结构的更新中,爱情则要求投入核心家庭的怀抱之中。如果说主宰前者的精神气质是孝顺了,那么统治后者的热情便是夫妻之爱。但关键之处在于,夫妻之爱必须进化成跨越世代与社会区分的爱。它不可以排挤、压低或者敌视其他的家族与社会感觉。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知识分子,不论其是否为无政府主义者,都在精神分析的启发下,追求一种关于性的根本化理解,并试图在中国过去的历史记载中发掘(受到压抑的)性的深邃历史。然而,他们的叙述却暴露出对于性与性欲概念的混淆,并表现出一种认识论上的无政府主义,这在很多当今的同主题学术中仍未能幸免。
由他们变幻而出的现代主体,把个人的真理安置在异性恋之中,并在俄狄浦斯式的家庭中寻求释放性的政治,同时服从于性卫生、生殖科学和小资产阶级性别意识形态的法则。他们为过去用来组织性与快感的道德模式草率地冠以压抑的罪名,却拒绝承认自己在权利机构中的占位;而且对于并非以性欲为基础的性别压迫,他们也没有留下任何展开批判的空间。
鲁迅和郁达夫等作家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与民族同情的双面意涵展开了缠斗。因此,他们的小说中既表达出对于一种亲密共同体的渴求,也包含了相应的不安与忧虑;一方面担心“现代共同体是一种比行动更‘大’的感觉的国度”,另一方面则惧怕其变形成为一只吞噬自己子女的怪兽。
同鸳蝴派的情感英雄主义很像,郁达夫与蒋光慈口中的浪漫主义假定在浪漫爱与革命热之间存在不容置疑的亲密关系,并将革命理想化为一种抽象的、高尚的超越性瞬间;这一瞬间可以为情感的存在赋予意义与合法性。在他们笔下,叙述的注意力流连于爱情的蜿蜒之路上,最终引向一个英雄化的大结局。而英雄主义又往往在孤立的殉难事件中达到顶点。这其中几乎没有对集体行动的描写,没有呈现出革命如何成了与包括浪漫生活在内的日常生活缠绕在一起的“工作”,也没有表达出革命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复杂性。烧毁皇宫和攻陷巴士底狱这些愿景总是浮在遥远的地平线上,与其说是一个行动的目标,不如说就是一种言语上的修辞。
作者用短短几句话,便勾勒出社会主义情绪语法的基本规则:虽然私下的、个人化的情绪不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但是由政治裁定的情绪,即对毛主席的爱,却是具有强制性的义务性。
在历史、政治、文化的合流中,爱情以其塑造感情生活与自我身份的能力,给予民族同情和真实性辖制的力量,远多于其对精神文明为导向的公共空间的支持。与此同时,感觉结构的社会主义变形与“文革”时代的恐惧感深深地结合在一起,导致今天的批评几乎万口一词地取缔了政治化的情绪,重新拥立起私人情绪与平凡生活的神圣性。
(摘编人:彭雪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