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希曼在耶路撒冷

作者:汉娜阿伦特文章来源:图书馆点击数:5160更新时间:2018-11-27

 

    内容简介:
    1961年,耶路撒冷地方法院对纳粹战犯、“犹太问题最终解决方案”重要执行者阿道夫·艾希曼开展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审判。汉娜·阿伦特就这场审判为《纽约客》写了五篇报告,后集结成书。《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份关于平庸的恶的报告)》详细记录了这次引发全球关注的审判的全过程,并结合对大量历史资料的分析,提出了“平庸的恶”的概念。恶的化身未必是狂暴的恶魔,也有可能是平凡、敬业、忠诚的小公务员。艾希曼由于没有思想、盲目服从而犯下的罪并不能以“听命行事”或“国家行为”的借口得到赦免。
汉娜·阿伦特极具争议性的著作,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犹太政策进行全面总结,提出著名的“平庸的恶”概念,引发西方思想界长达五十年的争论。
详细记录纳粹战犯庭审全过程,还原历史现场,探讨战后审判的合法性。

 

    书评:
    阿伦特生存的基石就是一种对真实的执着,她是作为本来意义上的人而存在的。            

        ——卡尔·雅斯贝尔斯

    这本书注定震荡我们的灵魂,拷问我们的良心。   

——《芝加哥论坛报》

    这本书探讨的是我们时代最严重的问题……即人类在一个现代的极权制度下如何生存的问题。 

 ——《新共和》


    摘录:
    他厌倦了对艾希曼进行交叉询问,因为后者对所有的问题都以谎言作答。他们允许频繁地将视角转向观众,也允许戏剧化成分的存在。这超乎寻常的野心,最终是为得到美国总统发自白宫的一句“干得漂亮”。而正义不允许任何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正义要求最大程度的回避,允许悲痛但不要愤怒,杜绝成为万众焦点的那种快感。

    豪斯纳先生真的以为,假如艾希曼出现在纽伦堡审判的被告席上,犹太人的命运就会得到更大关注吗?恐怕并非如此。跟其他大多数以色列人一样,他认为只有犹太人的法庭才能还犹太人公道,审判自己的敌人是犹太人的事务。由此,诉诸国际法庭的声音,在以色列引起了普遍敌意。因为国际法庭很可能不会指控艾希曼“对犹太人民犯罪”,而是控告其在犹太人身上犯下的反人类罪行。相较之下,“我们不搞种族划分”这样奇怪的自夸在以色列听起来也就没那么奇怪了。

   审判没有变成一场戏剧,……成了一场秀,甚或可以说,成了给犹太人和异教徒,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给整个世界“上课”。…… “让全世界公众知道,对欧洲六百万犹太人的死负有责任的,不仅仅是纳粹德国。”

    他们几乎不需要通过毁灭了三分之一同胞的大灾难就可以确信世界对他们怀有敌意。

    有很多事情比单纯的死亡更可怕。党卫军负责让这一点铭刻在受害者的记忆力和想象力之中。从这一角度来看,故意在审判中只讲述犹太人的故事,不仅是对事实的歪曲,甚至还是对犹太事实的歪曲。

    艾希曼的被捕将会引发德国第一次严肃认真地把那些至少是直接卷入谋杀的德国人绳之以法。

艾希曼抵达耶路撒冷七个月后,……艾希曼指挥部的大部分成员,……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一被捕。    尽管他们犯罪的证据多年前就已见诸德国书籍杂志,却没一个人认为自己有必要改名换姓。

    巴赫·策莱维斯基是少数在大屠杀之后真正神经崩溃的人吗?……也是1952年唯一一位公开指认自己是大屠杀罪犯的人,但是他从未因此而受审。

    据估算,在一万一千五百名联邦德国法官中,五千人曾就职于希特勒执政时期的法院。

德国人并不怎么在乎,也不特别关注国内在逃屠杀犯的现状,既然他们中没有人能够出于自身的意志犯下谋杀案;尽管如此,如果世界舆论……死咬住不放,并且要求这些人受到惩罚,那么他们一定非常乐意配合,至少会尽一份薄力。

    假如阿登纳政府在聘用跟纳粹有染的官员时过于敏感,恐怕根本无法组成政府了。

    “艾希曼认为自己在上帝面前有罪,而非法律面前。” ……很明显辩方并不希望他认罪,理由是在当时的纳粹法律体系下,他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他被指控的内容,并非罪行,而是“国家行为”,任何其他国家对此都没有司法权。…… “若国家胜利了,他的所作所为会令他加官进爵;若国家失败了,则会另他命丧黄泉”。

    谋杀罪名是错误的,“我没做过任何跟杀害犹太人有关的事。我从未杀过任何一个犹太人,或一个非犹太人,总之,我从未杀过任何人。我也从未下命令杀死任何一个犹太人或非犹太人。我根本就没做过”。

至于他的良心,他清楚记得,只有当他没有履行命令时,即没能怀着极大的热忱一丝不苟地把上百万男人、女人、和孩子送进坟墓时,才会感到良心不安。

    法官不能相信艾希曼,……所以不能认同一个平常的、普通的、既不低能、不死板、也不愤世嫉俗,却完全不能够分辨是非的人。…… 然而在第三帝国的语境下,人只有在“例外者”的身上才能看到所谓的“正常”。

    一个理想主义者,为理念而活,所以他不能成为一个商人;一个理想主义者时刻准备为他的理念牺牲所有,特别是,牺牲所有人。

    艾希曼同意让几千犹太人“非法”离境,转移到巴勒斯坦,条件是把集中营里数十万犹太人“安静有序”地转移到奥斯维辛。几千名声名卓著的犹太人和复国主义青年组织的成员因为这一协议而得救。

    “野蛮”这个在今天常被德国人用来形容希特勒时代的词汇,本身就是对现实的一种歪曲,似乎犹太人和非犹太知识分子逃离的是一个对他们而言不再“优雅”的国家。

    把“经济”和“管理”这样的专业词汇分别赋予集中营和灭绝营,这种对“客观性”的追求乃典型的党卫军思维方式,也是艾希曼在法庭上颇引以为豪之事。

    除特别行动队的报告外,所有同此事相关的书面材料都必须遵守严格的“语言规则”,很难在这些材料中找到诸如“灭绝” “清除” “屠杀”这样的明目张胆的词汇。

    是的,他曾有良知,而且他的良知如人们预期的那样运作了约四个星期;而之后,则与人所期望的完全背道而行了。

    这些人什么都没做,他们的立场跟那些谋反者也大相径庭。他们判断是非的能力并未受到影响,他们也从没遭遇过“良心危机”。……他们既非圣人亦非英雄,他们一直保持缄默。

    这些已经成为杀人凶手的人,心里盘算的仅仅是名垂青史和不可一世。

    现在,他可以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不单是希特勒,不仅是海德里希和“神秘”的米勒,也不只是党卫军和纳粹党,就连具有优秀传统的官场精英也竞相争夺指挥这场“血腥”任务的殊荣。那一刻我有一丝彼拉多的感觉,因为我不再觉得自己有罪了。

    纳粹在欧洲上层社会——不仅在德国而且在几乎所有国家,不仅在施害者同时也在受害者身上——引发的全面道德崩溃。

    法律以元首命令为准。……他是在履行他的责任;他不仅服从命令,而且还遵守法律。

    拉瓦尔本人建议把十六岁以下的儿童也列入遣送队伍;然而遗憾的是,没有提到这一点。这就意味着,最可 怕的一幕并非“最高命令”的结果,而是法德政府最高层磋商后达成一致的后果。

    说明,一旦遭遇坚决抵抗,纳粹无论在人力还是相应的意志力上,都无法保持“冷酷”。事实真相是,就连盖世太保和党卫军的成员,也有软化的余地。

    在整个欧洲,只有荷兰的大学生为犹太教授遭解职进行示威游行;当这个国家的犹太人第一次被遣送到德国集中营之际,全国各地随即爆发此起彼伏的示威游行,这在欧洲也是绝无仅有的。

    丹麦的犹太委员会领袖跟其他国家的犹太领袖截然不容,他们借新年庆典之机在犹太教徒里公开了这个消息。犹太人恰好有充足的时间离开他们的公寓,去往藏身之所。

    意大利实际上是欧洲少数几个对全部反犹措施坚决说不得国家之一。……意大利的小公务员大都不乐意下狠手。当事态发展到生死攸关之际,他们以维护主权独立为由,拒绝抛弃自己国家的犹太人。他们把犹太人关进自己的集中营而不是德国人的集中营。直到德军占领这个国家之前,集中营都是绝对安全的。

    每遣送一个犹太人,克罗地亚人会向纳粹支付三十马克;作为回报,前者会得到被遣送者的全部财产。

    东部乃犹太人受苦受难的正中心,所有遣送活动的恐怖终结地。几乎没有人能活着从这里出来,幸存下来的人大概不足百分之五。然而,东部也是战前犹太人口的集聚中心。

    战争接近尾声的那几个星期,党卫军办公室充斥着各种伪造的身份证件。可以证明六年间系统屠杀的文件资料一度堆积如山,如今全部销毁。艾希曼的部分比其他部分做得更成功,他们把所有文件付之一炬;不过那当然也没有多大用处,因为信函都寄到了别的行政和党务部门,而那里的资料最后都落到了盟军手里。

    以色列成了世界上唯一一个听不到辩方声音的国家;还是在这个国家里,辩方无法对在之前审判中作过证的某些控方证人进行盘问。

    无论在纽伦堡还是在耶路撒冷,辩护方的主要短板均在于,缺乏训练有素的调查人员去浏览海量资料并发现对案情有价值的东西。

    不过这并不等于说,把已经发生的事情复述出来,也是人人皆有的天分,更不能说一般人都具有把十六或二十年前确实发生过的事跟目前为止所读、所听、所想之事区别开来的罕见能力了。

的确,集权统治试图建立这些遗忘的洞穴;在里面,一切行为,无论善恶,终将遁于无形。但是,正如纳粹从1942年6月其为抹掉一切大屠杀痕迹所作的不懈努力——通过焚烧炉、露天深井焚烧、炸药、火焰粉射器,碎骨机——注定会失败一样,一切令其反对者“遁于无形”的努力也都是枉然。并不存在遗忘的洞穴。人间没有那样完美的事, 只不过世界史有太多的人把遗忘变成了可能。最后总会有一个活下来,讲述发生过的一切。

    正是艾希曼的无国籍身份使耶路撒冷法庭有资格对他开庭。

    在那最后的几分钟里,他好似在总结这堂关于人类弱点的漫长一课带给我们的教训——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模式语言与思考的平庸的恶。

    毫无疑问,许多犹太人之所以被杀,唯一的理由就是,他们是犹太人,与他们是哪国人无关。……即便在这类案件中,也只有将罪犯的动机和意图一并纳入考虑,才能做到伸张正义。

    艾希曼令人不安的原因恰恰在于:有如此多的人跟他一样,既不心理变态,也不暴虐成性,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们都太正常了,甚至正常得可怕。从我们的法律制度和我们的道德准绳来看,这种正常比所有残暴加起来更加可怕,因为它意味着,这类新的罪犯,这些实实在在犯了反人类罪的罪犯,是在不知情或非故意的情况下行凶作恶的,这也是纽伦堡审判中被告及其律师反复强调的。

    论及政治问题,服从就等于支持。您支持并执行了不与犹太民族以及诸多其他民族共享地球这项政治意愿,似乎您和您的上级有权决定,谁应该或谁不该居住在这个地球上;同理,我们认为没有人,也就是说,整个人类中没有任何一个成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与您共享地球。正是这个原因,这个独一无二的原因,决定了您必须被判处绞刑。

    他并不愚蠢,他只不过不思考罢了——但这绝不等于愚蠢。是不思考,注定让他变成那个时代罪大恶极的人之一。

(摘编人:彭雪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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